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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地税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工作简报 2017年第41期
发布日期:2017-07-21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资源共享 服务共融

实现联合办税服务新突破

利津县地税局

  利津县地税局以“三位一体”多元化办税为统领,整合办税资源,丰富合作内涵,大力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,实现了办税服务一体化、便捷化,全面提升了服务效能,有效的减轻了纳税人负担。

  一、立足聚合力,国地联动,实现联合办税全覆盖

  为切实解决多年来,纳税人 “来回跑、多头找”的办税难题,我局积极协调,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国地协同、机制保障”的工作思路,积极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。

  一是坚持高起点统筹。县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,争取理解和支持。由县政府牵头,成立了利津县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,出台了《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工作意见》,建立了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,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,就加强国地税合作进一步凝聚共识,形成合力。

    二是坚持高效率推进。经过多次协商,确定了联合办税服务、联合税务稽查等9个方面内容,并根据利津实际,确立了“县局联合办税服务厅进驻政务中心、陈庄地税迁往国税、盐窝国税迁往地税”的联合办税模式,率先在全市实现了所有办税服务厅国、地税联合办税。

    三是坚持高标准建设。联合大厅统一设置咨询辅导区、自助办税区、填单区、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。建立统一的排队叫号系统,设置免费WIFI、纳税人之家和员工减压室等辅助设施,实现了联合办税服务县域全覆盖和“30分钟纳税服务圈”。

  二、立足减负担,合作互动,实现涉税事项全融合

  在办税空间全面整合的同时,对涉税业务、运行机制、制度规范也进行了系统融合,通过统一办税流程、统一办税标准,最大限度的实现了办税的标准化、便捷化。

  一是“一个窗口对外”。国地税窗口人员统一培训、统一上岗,采取统一授课、双方互学的方式,系统学习代开发票、纳税申报等双方存在差异的业务操作流程;全面梳理双方税收管理系统职责权限,办税人员互换口令、相互赋责,无障碍登录办理对方金三征管系统业务;采取“一窗受理、内部流转、窗口出件”的方式,到任一窗口即可办理国地税业务,实现即办类涉税事项“一窗通办”。

  二是“一个口径办税”。在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基础上,依据《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》,按照“相同业务最优化,不同业务最简化”的原则,对双方办税时限、办税方式、办税标准等内容进行规范统一,对涉税业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,减少执法行为随意性,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等办税负担,进一步提升办税效率。三是“一个标准服务”。制定统一的每日晨会、服务预约、导税预审等8项制度,明确各服务岗位的职责、权限、标准等内容,形成统一叫号、引导、预审、办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。

  三、立足提效能,创新驱动,实现便民办税全方位

  在打造实体化办税的基础上,积极拓展“多元化+办税”模式,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更多的途径和便利。

  一是推行“7*24”自助办税服务。设置自助办税设备,并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维护和辅导,纳税人可以通过触控设备实现人机交互,随到随办相关涉税业务。设置网上自助办税区,纳税人可以通过外网计算机、打印机等设备实现纳税申报、发票开具等涉税事项的自助办理。通过自助办税,分流了20%的窗口业务量,有效的方便了纳税人,减轻了办税人员负担。

  二是打造“二维码办税”服务快车道。在导税咨询台、各业务受理窗口放置“二维码”一次性告知事项内容及图标,纳税人只需用手机扫描“二维码”,即可获知办理该项业务的资料准备、基本流程等信息,实现了纳税人少跑腿、多办事。

    三是借助多方力量开展社会化协税。充分发挥邮政部门营业网点众多、公众服务事项多的优势,与国税部门共同在委托,在各乡镇设置了10个邮局代开发票网点,纳税人可以选择就近邮局网点办理发票代开业务,强化了零散税收管理,有效缓解了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和征管人员不足的问题。针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的特点,同国税部门一同与各乡镇街道签订《委托代征协议书》,为外来建筑单位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就地预缴提供便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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